中新社北京9月29日電 (記者 李京澤)中國司法部29日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新修訂的全國仲裁法有關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在會上表示,常委裁法此次修訂仲裁法,工委人大法工委積極對接國際通行規(guī)則,談仲進一步修改完善涉外仲裁制度。修訂
仲裁是進步國際通行的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具有專業(yè)高效、完善一裁終局等優(yōu)勢,涉外對一個國家、仲裁制度地區(qū)的全國投資貿易和經(jīng)濟發(fā)展發(fā)揮著重要作用?,F(xiàn)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常委裁法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別做過兩次修正,工委已經(jīng)實行超過30年。談仲今年9月12日,修訂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進步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石宏說,完善涉外仲裁制度是此次修法的主要方面之一。新修訂的仲裁法拓寬了涉外仲裁案件的范圍;增設了仲裁地制度以及明確特定糾紛當事人可以在選擇機構仲裁之外,還可以選擇由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組成仲裁庭,按照約定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支持仲裁機構加強對外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機構“走出去”“引進來”,擴大仲裁的對外開放。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局長楊向斌在會上表示,此次修法增加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特別仲裁制度,目的就是要增強中國仲裁制度的包容性,推進涉外仲裁案件與國際通行規(guī)則相融通。
楊向斌說,從2016年開始,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陸續(xù)在有關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開展特別仲裁的試點,上海、海南等地方也通過地方立法對該項制度進行積極探索。這次仲裁法修訂,把上述試點的經(jīng)驗和成果總結提升為特別仲裁制度,并且對其適用主體、案件類型、約定方式、備案程序等作出相應規(guī)定,既彰顯涉外仲裁制度開放性和包容性,又從防范風險方面強化監(jiān)管,有利于保障仲裁的公正性。(完)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國內新聞 頂: 8踩: 4





